刘海莹:一念之差还是理念之别

日期: 2016-06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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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最近,听业内人士说起一件奇葩的事情:一家即将开业的会展中心在确定价格体系时,居然不能依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定价,需要邀请旅游局、物价局等相关政府部门进行“价格听证”,更令人惊讶的是,受邀的政府部门负责人居然答应了。这是笔者进入会展行业这么多年从未遇到过的。笔者也是真的糊涂了,难道今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,企业价格体系需要作出调整时,是不是还要再一次次地进行“价格听证”? 
    众所周知,价格听证主要是政府针对公用事业价格、公益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,制定或调整价格时进行听证。2015年10月12日,国务院出台的《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》中明确提出,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,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;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,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,尊重企业自主定价权和消费者自由选择权;凡是政府定价项目,一律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,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。在会展行业中,无论是主办方、场馆还是供应商,其提供的产品都不属于政府定价的产品类型范畴,也从未出现在价格听证目录之内,出现上述的“价格听证”事件真是令人不可思议。
    我国的会展场馆与国际上大多数会展场馆享受政府补贴不同,基本都是盈亏自负的企业主体,同时还不得不身兼准公共产品的社会职能。或许正是这“双重身份”模糊了企业最根本的性质,混淆了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的界限。这种“模糊”和“混淆”同样存在于政府主办展会的运作当中。国务院15号文件要求建立政府办展退出机制以来,会展项目“政府和市场”关系的平衡就成为“难题”。前一段时间,在北京的某场政府主办展会中,曾出现因要进行市场化运作而取消企业赞助的“改革”方式。
    这些个“匪夷所思”的事件,看似是偶然,其实并非偶然。在此前的《会展大咖秀》栏目中,笔者曾谈到会展业市场化的隐忧和期待。由此来看,在市场化的道路上,最先需要的是理念的转变。在协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,要准确理解供给侧改革的内涵,充分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,理性看待供给和需求的关系。供给侧改革,不仅仅是单纯改善供给,同时还包括政府简政放权和遵循市场运行规律,营造出“小政府+大市场”的环境,激发各行各业的企业活力,有效实现改革目标,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。
    会展业有其特殊性,更需要对供给侧改革有全面的认识与理解。希望会展业各利益相关方都能够从市场化理念出发,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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